韓國古里核電站
作為世界核電圈的后起之秀,韓國直到上世紀70年代末才建成第一座商用核電機組,如今已經成為擁有自主研發的先進核電機組、并有能力與老牌核電出口國家競爭海外訂單的核電強國。早在2007年,韓國成為當時世界上第三個具備自行研發第三代核電技術的國家。韓國是怎么成功逆襲的呢?
先來看看韓國核電的發展歷史,韓國的核能發展開始于20世紀50年代。
1956韓國在與美國簽署和平利用核能的合作協定后,派出大量的人員赴美進行核能研究方面的培訓。
1958韓國國會通過了《原子能法》,為核能發展提供了法規體系。
1977古里核電站一號機組建成,1978年4月實現了商業運營。
在之后的幾十年間,韓國的核工業得到迅速的發展,先后建立或擴建了月城核電站、古里核電站、新古里核電站、靈光核電站、蔚珍核電站、新蔚珍核電。截至2007年,韓國成為世界上第三個具備自行研發第三代核電技術的國家。
此后,韓國核電“走出去”開始取得驕人戰績。
2008韓國電力公司工程建設公司就贏得了一份價值300億韓元的向西屋公司提供AP1000核島和輔助設施的設計服務合同,開始了韓國核技術的出口。
2009韓國成功贏得阿聯酋價值200億美元的4座輕水核反應堆核電站建設合同。這標志著只有30余年核電發展歷史的韓國打破了由美國、法國和日本等國主導的國際核電市場格局。
2010韓國與土耳其簽署了為土耳其承建兩座核電站的《核電項目合作相關的聯合公報》.
2013韓國被獲準在約旦科技大學建設約旦首座核研究反應堆。
2015韓國與沙特阿拉伯達成協議在沙國建設兩座韓國自主開發的“SMART”核反應堆,試運行后,兩國將聯手出口第三國。
2015韓國水電與核電公司的“APR1400” 新型輕水反應堆設計通過了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的預備審批。韓國核電有望出口美國。
還有兩件事值得一提:
一是2015年,韓美修改了1973年生效的核能協定。韓國核乏燃料處理被解禁,為韓國開展核能活動提供了更大空間。
二是韓國致力于發展核聚變發電技術,計劃在21世紀40年代建造商業性熱核聚變發電廠。韓國在核聚變領域也已經取得不錯的成績。
從無到有,從買技術到自主研發,從引進到出口,韓國只花了30多年的時間,來看看“韓國經驗”有哪些:
立法先行1958 年韓國制定了原子能法(AEA),并逐年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改。它的目標是規范和促進原子能的發展、保護核設施的安全和輻射防護,所有關于核安全管理和輻射防護的條款都被列入AEA。AEA、電力事業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是韓國管理原子能利用的國家法律,保證了韓國核電順利快速的發展。
管理體系責權利分明在原子能法之下,原子能委員會是有關核能政策問題和利用的最高決策機構,由9到11名成員組成,代表了政府、學術界和產業界,總理擔任主席。其主要任務是制定、貫徹、實施包括安全在內的各項有關和平利用原子能的政策,協調各部門的關系,分配國家有關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的預算,制定有關核燃料和反應堆方面的法規,確定核廢物處置措施,辦理主席和委員會決定的有關事宜等。
科技部全面負責韓國的核能研發, 管理和準許工作。為了處理核安全方面的重要問題, 1996 年12月在科技部之下建立了核能安全委員會,有7到9名成員。商務、產業和能源部負責核電站的建設和運行、核燃料供應、中低水平的放射性廢物管理。
單一體制,避免內斗韓國由于國家小,在政府的協調下,其核電建設的管理采用單一體制,由韓國水力原子力株式會社(KHNP)作為唯一的核電業主,對核電項目建設進行管理和運營核電站。每當國內企業在分工上出現重疊,政府都要干預,重新組合,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國內爭斗。
技術路線明確韓國核電建設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交鑰匙工程,韓國買了三臺商用機組:古里1 、2號和月城1號機組。
第二階段,韓國建了六臺機組:古里3 、 4號,靈光1、2號和蔚珍1、2機組, 并在此期間逐步對整個核電工程項目進行管理,采用分項承包方式,由韓國電力公司與國內外公司或廠家簽訂合同。隨著核電機組建造數目的增多,國內投入的技術力量也在增加,并且國內投資占總投資比例不斷擴大。為了達到掌握實際本領和專門技能的目的,韓國從國內挑選了工程技術人員到國外學習。
第一、 二階段韓國共建成9臺機組,其中有6臺美國技術的壓水堆機組、2臺法國技術的壓水堆機組,1臺從加拿大技術的重水堆機組。
第三階段,為了統一堆型,80 年代中期韓國核電產業界開始推行核電廠的標準化設計,選擇了美國System 80的蒸氣供應系統作為標準化設計的基礎。從1987年到1997年與美國企業進行了10年的技術轉讓工作。靈光3 、4號機組第一個應用了該項技術,獲得了成功。
之后韓國進一步設計出“韓國標準核電廠”OPR1000,其符合美國先進輕水堆設計要求,此后韓國又建設了 6臺OPR1000。在此期間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還建設了3臺重水堆機組,于1997-1999年投運。
在90年代后期,韓國又開發出增強的OPR1000+,改進了許多部件的設計,提高了電廠的安全性和經濟競爭力,優化了電廠布局,減少了投資成本。目前韓國正在建設4臺OPR1000+機組。
System 80+核電機組是1350MWe改進型壓水堆核電機組,它符合先進輕水堆用戶要求文件,并在1997年獲得NRC的認證。在 System 80+的基礎上,韓國自1992年到2002年花了十年時間,又開發成功APR1400先進壓水堆,它有更高的安全性和60年的設計壽命。開始的造價為 1400 美元 /kW,在隨后建造的可下降到1200美元 /kW,比OPR1000降低大約10%。目前韓國在建和計劃建設8臺APR1400。此堆型亦是韓國出口的主要堆型。
這樣,韓國以加快國產化為目的,依靠自己的力量實現核電國產化,盡量利用國際現有的先進技術,早日形成自己的核電品牌,供國內使用,減少不必要的重復進口。
好了,最后一點:政府的正確決策與領導。
反觀我國核電,手握“萬國牌”(什么都能搞好也是能力的體現),如今的發展體量更是占了世界半壁江山,卻在自主研發的道路上仍然落后一大截。小編不是崇洋媚外,更不是不相信中國人的能力。在一窮二白的年代都能夠奇跡般成功研制兩彈,再看航空航天技術的突飛猛進,我想,只要真正行動起來,核電自主研發就是一只“紙老虎”。只不過現實遠比理想復雜,無法一言蔽之,小編擇期與大家再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