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支持山西省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意見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通過實施六大領域的74項主要任務,力爭到2020年重點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在煤炭領域,計劃到2020年煤炭開采和粗加工占工業增加值比重顯著降低,煤炭先進產能占比逐步提高到2/3,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水平大幅提高、供應能力不斷增強,打造清潔能源供應升級版。
《行動計劃》將引導退出過剩產能、發展優質產能,推進煤炭產能減量置換和減量重組列為山西轉型發展的第二項主要任務。提出全面實施燃煤機組超低排放與節能改造,實施能源生產和利用設施智能化改造。研究布局煤炭儲配基地。鼓勵煤矸石、礦井水、煤礦瓦斯等煤礦資源綜合利用。
具體來說,將充分利用國家減量置換政策,倒逼省內部分安全無保障、災害嚴重、競爭力弱的產能加快退出,按照科學有序、動態平衡的原則,穩步推進新建煤礦項目。“十三五”期間,爭取國家對19座已核準和15座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完成減量置換批復。
同時,在煤炭全行業組織開展減量重組調研,按國家確定的基本原則制定省內煤礦減量重組工作方案,經省政府同意后報國家部際聯席會議備案。
其次,探索建立去產能礦井儲備項目制度,將化解煤炭過剩產能中資源儲量較多的部分煤礦列入去產能礦井儲備項目,與國家簽訂礦井儲備合同,在煤礦關停期間,采取采礦許可證保留、安全生產許可證吊銷、礦井井口關閉、人員轉崗分流、債務停息掛賬等措施加以監管。研究布局煤炭儲配基地建設方案,2018年底出臺。
此外,還將編制煤炭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加強煤矸石、粉煤灰、礦井水、煤礦瓦斯及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重點建設2-3個煤炭資源綜合利用示范項目。
按照《行動計劃》,山西將修編《山西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和《山西省新能源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煤炭、電力、煤化工、新能源發展目標。煤炭深加工被列入重點研究布局名單,2017年底前完成修編。同時,實施現代煤化工升級示范工程,加快推進潞安集團煤制油等國家示范項目建設。研究制定《山西省煤炭消費等量減量替代工作方案》,2017年底前出臺。研究制定《山西省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的實施意見》,推動焦化、煤化工等重點領域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2017年底前出臺。
記者梳理發現,在《行動計劃》中與煤炭領域相關的還有,研究制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進行重組和交叉持股的指導意見,到2020年,形成1-2家具備全產業鏈競爭優勢的旗艦企業;研究探索煤炭、電力、化工、冶金企業跨區域跨行業兼并重組,形成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大集團。在晉北、晉中、晉東三大基地推進煤炭企業戰略性重組,形成世界一流特大型煤炭集團公司。2018年啟動;支持中央企業與山西省煤炭、電力企業通過相互參股、持股以及簽訂長期協議等合作方式,形成市場互補和上下游協同效應。
值得一提的是,《行動計劃》還對不良資產處置進行了安排。在去產能過程中,通過綜合運用債務重組、破產重整或破產清算等手段,妥善處置企業債務和銀行不良資產,加快不良貸款核銷和批量轉讓,做到應核盡核,依法維護金融債權。鼓勵金融機構與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有效對接,開展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如研究制定去產能過程中企業債務和銀行不良資產核銷與轉讓的具體辦法,綜合運用債務重組、破產重整或破產清算等手段,做到應核盡核。2018年出臺具體辦法;加強政策引導,重點支持煤炭、鋼鐵等支柱型企業開展債轉股。推進已簽署合作協議的債轉股項目資金盡快到位;鼓勵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發行債權轉股權專項債券,提高實施債轉股的積極性。
9月11日,國務院出臺了《關于支持山西省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成為國務院首個為省單獨出臺的全方位指導意見。
長期以來,山西對煤炭依賴過重,自2012年煤炭結束“黃金十年”后,山西經濟面臨嚴峻挑戰,如何擺脫“一煤獨大”、轉型發展成為影響山西命運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