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碳排放權交易湖北省協同創新中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主辦的《碳排放權交易藍皮書: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報告(2017)》新書發布會在京舉辦。
《碳排放權交易藍皮書: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報告(2017)》對各試點碳市場啟動以來歷年碳配額的成交量、成交額、成交價格、履約情況進行了梳理;從試點碳市場的覆蓋范圍、配額總量的確定、配額結構、配額分配方式以及配額確定方法等五個方面總結了中國各試點碳市場配額分配的經驗和教訓;對中國能源消耗特征、碳排放特征進行研究,并對比分析了發達國家、金磚國家碳排放重點行業的碳減排潛力、碳成本和貿易密集度情況,演示了主體責任的確定;在考慮行業減排潛力、減排成本、市場競爭力和歷史排放量的基礎上,測算了湖北省行業的控排系數,作為行業配額調整應用的案例;基于公平、效率和歷史原則的視角,研究了中國區域碳排放配額的分配問題;最后總結了歐盟碳市場配額分配的經驗和各階段應對“碳泄漏”問題的政策及變化,并根據中國統一碳市場建設的進展,針對性地提出了政策建議。
我國幅員遼闊,區域差異巨大,已啟動的區域性碳市場并不涉及區域間的配額分配問題。這使得如何建立一套兼顧公平和效率的省際間碳排放權配額分配方案,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如何在公平、效率以及可接受性和可操作性等多個方面取得平衡,將分配原則合理嵌套于分配模型中,確立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的區域配額分配方案依舊是當前研究的難點。由于配額分配標準、方法始終難以形成統一意見,甚至有學者指出,碳排放權初始配額分配將成為全國市場啟動前最大的阻礙。
本報告已經從地區的視角,深入分析了基于公平原則、效率原則和歷史原則的的碳排放權配額分配方案,為全國統一碳市場中的地區間碳排放權配額分配提供了幾種可選擇的量化思路。根據本報告的分配結果來看,不同的分配原則以及對不同原則內涵的詮釋,其分配結果會有很大的差異。沒有任何一種分配原則和分配方案能夠體現完全意義上的公平和效率,因此,全國統一碳市場中的地區間碳排放權配額分配需要在公平和效率中尋求權衡。綜合考慮基于歷史責任和效率原則較好地兼顧了公平和效率原則,可以作為全國統一碳市場中的地區間碳排放權配額分配的參考方案。主要的結論和建議如下:
(1)在全國統一分配標準之上,通過其他方式解決地區發展的差異性。制定地區之間的碳排放權初始分配方案,目的是為建立全國統一碳市場打下基礎,而保障全國統一碳市場的有效運行,需要追求公平性、透明性、均衡性和一致性。與此同時,如果針對不同的區域特點制定不同分配原則和方案,勢必會加大配額分配的難度。因此,從構建全國統一碳市場的意義和現實性來看,全國碳市場配額分配一定是全國統一標準,否則這個市場就沒有任何意義。在全國統一標準的基礎上,需要考慮區域差異,我國不同區域在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技術水平、能耗和碳排放強度、能源資源稟賦等方面都存在較大差異,并導致減排成本和潛力的不同,而且這些因素之間也存在相互聯系和影響。基于此,為調動各省的減排積極性,提高減排效率,中國在設計未來碳配額分配方案時,需準確估測未來各省區的碳排放需求量,在全國統一分配標準的基礎上,對于地區發展的差異性,可以通過財政轉移和其他方式扶持等其他方式解決。
(2)需要避免由于配額分配帶來的地區發展問題。中國減排目標的完成依賴于各省區的共同減排行為,而各省區的減排動力又取決于各省區的減排責任劃分。碳排放權交易的關鍵所在是初始配額的分配,如果配額分配偏緊,就會給地區經濟發展帶來較大的成本負擔;相反,如果配額偏松,就會降低減排動力。因此,各個地區的碳排放分配總量要綜合考慮各個地區的實際發展情況,既不能帶來過高的成本負擔,同時又能形成各地區減排的內在動力。
(3)需要建立動態的配額調整機制。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技術的進步的變化,各地區減排潛力和減排成本也在發生改變,應該建立一套動態的配額調整方案。我國統一碳市場建立之初應該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由國家統一制定省際間碳排放權配額分配總量,再由各地區進行總量分解和調配。同時,為了克服每年確定一次配額分配總量所帶來的繁雜和不確定性,可采取分2-3年為一個階段的形式確定省際間碳排放權配額分配總量。
(4)盡快建立相關配套管理機制。為了保證碳排放權分配工作的順利實施,應盡快建立相關配套管理機制。完善信息采集、交易管理、排放監督以及檢測計量等工作,保證碳排放權分配的公平、公正與公開。
綜上,在全國統一分配標準的基礎上,通過財政轉移和其他方式扶持等方式解決地區發展的差異性,并適時進行調整,提高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公平性和經濟性,對于全國統一碳市場的平穩、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