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道,該法案草案已得到DPR和政府的批準,并已進入全體會議階段,即將進行最終批準。這一立法變化預計將對印度尼西亞采礦業的格局產生深遠影響,印度尼西亞作為煤炭的主要出口國以及鎳、錫、銅和鋁土礦等金屬的重要來源,其采礦業的未來發展備受矚目。
能源和礦產資源部長Bahlil Lahadalia在全體投票通過該法案后向議會表示:“這項修正案符合政府改革礦產和煤炭開采治理的愿望。”修訂后的法律為計劃在印度尼西亞建立加工設施的公司提供了優先獲得采礦特許權的機會,這取決于他們的投資規模、增值潛力和創造就業機會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特權首次從國有企業擴展到包括經營業務部門的宗教團體和中小型企業,為這些實體提供了進入采礦業的新途徑。同時,該修正案還改變了歷史上大學被授予優先入學權的做法,轉而優先考慮某些政府控制或私營企業為大學的利益管理礦區,例如資助研究和獎學金。
此外,這項立法更新還涉及2021年憲法法院的一項命令,該命令要求修改現有采礦法中被認為違憲的幾項條款。這一修訂是印度尼西亞為充分利用其豐富的礦產資源并刺激國內金屬行業增長而采取的戰略舉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