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剖析風電平價上網所面臨的難點和受益點,探討未來風電大范圍平價上網的定價機制、實施條件、政策導向、關鍵技術等問題,使可再生能源實現環境效益最大化,記者專訪了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鑒衡認證中心主任秦海巖。
您如何看待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開展風電平價上網示范工作的通知》?
近兩年,全球風電上網電價屢創新低。2016年,智利某個風電項目上網電價只有0.3244元/千瓦時,丹麥Kriegers Flak海上風電場的電價也僅有0.37元/千瓦時。光伏行業更是不甘示弱。2016年,西班牙Solarpack公司在智利建設的一座120兆瓦太陽能電站,電價僅為0.2元/千瓦時。國內領跑者基地項目也報出了0.45元/千瓦時的價格。我屢次說過,“不談資源、融資、上網條件,只論電價是耍流氓。”應該說,國外這些項目都有很多我們不具備的獨特優勢條件,電價不能一概而論。
但無論如何,由于近十年的規模化發展和技術進步,可再生能源學習曲線已經進入快速下降階段,部分新增可再生能源成本接近甚至低于傳統能源成本。相比較而言,我國風電電價還處于較高的水平。尤其是“三北”風資源豐富省份,最具備風電開發的成本優勢和上網電價大幅下降的條件,甚至能夠實現平價上網。但是30%~40%的高比例棄風限電致使在現有電價水平下,這些地區的項目也是全面虧損。棄風限電還掩蓋了不同風電機組的技術水平、效率和可靠性高低差異,阻礙了優勝劣汰,抑制了技術進步,成為制約風電電價下調的最大絆腳石。還有地方政府巧立名目的各種亂收費和亂攤派,“地頭蛇”無理的阻工勒索,都推高了風電度電成本,侵蝕了技術進步的成果。
開展平價上網示范,就是要通過解剖“麻雀”,厘清風電真實的成本構成,明確能夠實現平價上網的邊界條件,從而為推動風電平價上網提供政策依據,既要避免過度激勵,更應防止過早“斷奶”導致一個新興產業半途夭折。同時,也為進一步降低度電成本指出技術和管理創新方向。
業內普遍認為“煤電外部環境成本內化、技術突破和政策扶持”三個方面是實現風電平價上網的三大關鍵因素。對此您怎么看?
目前提到風電平價上網問題時,很多人都是拿風電價格與火電相比,并認為可再生能源發電比火電貴。其實這種比較并不公平,因為火電價格并不是其完全成本的體現。近兩年,對可再生能源“補貼”的異議越來越多。這些觀點的謬誤在于,只看到了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卻看不到背后的邏輯。以清潔低碳為主要特征的能源轉型已經成為眾多國家的能源發展戰略。發展可再生能源是解決人類能源和環境問題的必由之路,對此,全球已達成普遍共識。對認準的新事物、新技術在起步時給予政策支持,可以避免“技術鎖定”,通過規模化帶動成本下降。近十年風電、光伏成本快速下降的事實證明了補貼政策的極大效用。其次,火電的完全成本是現行價格的2~3倍,但在其外部成本沒有內部化的情況下,可再生能源電力目前不可能在市場上與火電競爭。此時,只有靠“補貼”才能支持前者的發展,確切地說,這是對可再生能源清潔性的“補償”。相較于煤電,2015年,我國風光發電的外部環境收益為0.16元/千瓦時,2030年,將達到0.3元/千瓦時,屆時風光發電預計帶來的外部環境收益合計4560億元。當然,風電行業也不能因此故步自封,要持續創新發展,不斷降低度電成本,提高自身的競爭力,讓全社會用最經濟的成本,實現人類百分之百使用清潔能源的夢想,這才應該是我們追逐的終極目標,也是追求平價上網的意義所在。
如何調動地方政府、企業申報示范項目的積極性?
對于地方政府而言,應從戰略高度認識發展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重大意義。發展可再生能源是全球大勢,是我國推進能源革命的大政方針,是我國實現巴黎氣候大會自主減排承諾的基礎,也是徹底解決霧霾等環境問題的必由之路。為此,各級地方政府部門應該將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建設未來能源體系的核心,依法依規行政,積極做好風電平價上網示范工作,與產業一道努力推動可再生能源度電成本的快速下降,最終實現百分之百可再生能源。
其中,保證項目所發電力能夠全額上網將是調動企業申報示范項目積極性的最重要因素。在這種情況下,通過示范,企業既可以獲得合理的收益,也能夠建立起展示其機組和管理先進性的平臺。
實施風電平價上網有哪些難點?您有何建議?
首先,確保不棄風限電是開展示范項目的首要問題,是示范工作能否成功的決定性要素。建議政府、電網企業、項目業主等三方,以具有法律約束效力的方式簽署相關協議,明確權責。
其次,文件中僅僅規定示范項目上網電價執行當地火電標桿電價,但是如果今后火電標桿電價調整了,或者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進程取消了標桿電價,示范項目電價該如何執行,文件并沒有明確。是不是可以按照試點項目并網時的火電標桿電價為準,簽訂長期購電合同?國外能夠開發上述超低電價的風光發電項目,其中最重要的前提條件就是有長期購電合同。
最后,還需要加強對相關數據的收集、匯總、分析工作。建立度電成本統計和跟蹤數據平臺,收集影響度電成本的數據,包括各項投資、風資源、設備運行狀況、運維數據等。這樣才能實現示范工作的目標,摸清平價上網項目的邊界條件,指導今后工作。
請您展望“十三五”、“十四五”時期我國風電發展的路徑和前景?
《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到2020年底,風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確保達到2.1億千瓦以上的總量目標。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提出更高的發展目標,擴大開發規模,不設上限。這意味著未來一段時間,我國風電市場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從開發格局上來看,由于短期內棄風、棄光問題難以根治,再加上火電裝機規模嚴重過剩,利益沖突很難調和,“三北”地區的風電開發規模和速度必將受到制約。因此,要保障我國風電產業在“十三五”、“十四五”期間繼續實現可持續發展,保證合理的年均增長規模,必須優化產業布局,加大中東部地區開發力度。
通過“十二五”期間的技術創新,提高了機組的整體發電效率,低風速資源區也具備了經濟開發價值。目前,年平均風速5米/秒的風電場,年等效滿負荷利用小時數也可以達到2000小時左右。隨著更多資源逐漸具備經濟開發價值,中東部和南部地區可供開發的資源量明顯增加。據國家氣象局的最新評估結果,中東部和南部地區風速在5米/秒以上達到經濟開發價值的風資源技術可開發量接近9億千瓦,足可以滿足未來的開發需求。
《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也明顯提高了該地區的“十三五”開發指標: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陸上風電新增并網裝機容量要達到4200萬千瓦以上,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到7000萬千瓦以上。與此同時,“三北”地區陸上風電新增并網裝機容量為3500萬千瓦左右。若算上海上風電的新增并網裝機容量,中東部和南方地區新增并網裝機容量將占到全國新增并網容量的56.9%,遠遠高于“十二五”的25.8%。同時,這一地區累計并網裝機容量在全國的占比也將由“十二五”的21.7%提高到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