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簡化流程提高效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加強用電報裝工作管理,簡化流程、提高效率、壓縮時間、優化營商環境,日前,國家能源局印發《壓縮用電報裝時間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到2017年7月底,用電報裝工作應實現精簡申請資料、簡化業務流程、壓縮報裝時間三項目標任務,其中用電報裝時間在現行《供電監管辦法》規定基礎上壓縮1/3以上,鼓勵供電企業隨著工作推進并結合業務辦理實際,進一步壓縮各環節辦理時間。
供電企業是壓縮用電報裝時間工作的責任主體,為保障目標任務的實現,《實施方案》要求各級供電企業重點開展優化用電報裝流程、創新用電報裝服務手段、建立用電報裝綠色通道、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快配電網建設改造、加強溝通協調等六個方面的工作。
壓縮用電報裝時間工作涉及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電力用戶、設計施工單位等用電報裝主體,為保障工作落實到位,《實施方案》提出營造公平便利營商環境、統一納入社會信用體系、邊遠貧困地區差異考核、協調做好地方配電網規劃等四項保障措施。
國家能源局將按照國務院有關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要求督促電網(供電)企業做好《實施方案》的落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