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見強調,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要堅持黨的領導,固本強基;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居民;堅持改革創新,依法治理;堅持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堅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層黨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完善,城鄉社區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再過5到10年,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成熟定型,城鄉社區治理能力更為精準全面,為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基層政權提供有力支撐,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意見還就健全完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不斷提升城鄉社區治理水平、著力補齊城鄉社區治理短板、強化組織保障等幾個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