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發展改革委近日要求承擔低碳省試點工作的5個省和開展低碳城市試點的8個市將各地低碳試點方案納入本地“十二五”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發展改革委近期將盡快批復各省市的低碳試點方案。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介紹,發展改革委還將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研究各省市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加強試點省、試點市之間的聯系和交流;組織試點省市對低碳發展中的一些重大問題進行集中研討,尋求對策,逐步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低碳化發展道路。
解振華認為,我國的低碳試點目前取得了一定進展,開局良好。各試點省市高度重視,建立了完備的組織體系,各省市都在結合本地特點,積極探索綠色低碳發展路徑。
2010年8月,發展改革委在北京啟動我國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承擔低碳試點工作的廣東、遼寧、湖北、陜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慶、深圳、廈門、杭州、南昌、貴陽、保定8市政府有關負責人承諾將研究編制低碳發展規劃,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產業體系。
發展改革委要求試點地區發揮應對氣候變化與節能環保、新能源發展、生態建設等方面的協同效應,積極探索有利于節能減排和低碳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實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制,探索有效的政府引導和經濟激勵政策,研究運用市場機制推動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的落實;密切跟蹤低碳領域技術進步最新進展,積極推動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或與國外的聯合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