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面對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必須增強危機意識,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以節能減排為重點,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綠色低碳發展被寫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報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重大創新,是黨執政興國理念的新發展,是對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而提出的更高要求。上海市第十三屆人大第四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也把綠色低碳發展作為上海市“十二五”期間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七大主要任務之一,強調要求“積極應對氣候變化,著力推進節能減排,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
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是整個國民經濟信息系統的核心,是國民經濟管理與調控的重要依據。綠色低碳發展需要綠色GDP這樣和自然資源與環境相關的指標和指標體系,因此,必須將自然資源與環境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加快建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制度。
一、設立領導機構,組織領導和協調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是一項繁雜的系統工程,核算賬戶編制與資料搜集必然涉及國土資源、水利、林業、環境、海洋、農業、衛生、建設、統計等多個部門,資料搜集與賬戶編制制度設計的優劣直接影響編制質量和效率。因此,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機制亟待建立。多個部門共同開展工作,合作得好,可以發揮各部門的優勢;合作不好,難免相互掣肘,工作就難以開展。從國際經驗看,在資料搜集與賬戶編制制度方面,有的國家由統計部門集合不同領域的專家,成立龐大的編制隊伍,例如德國;有的國家完全委托給研究單位,例如法國。而不論以何種形式建立賬戶編制和資料搜集制度,都需要統計部門、研究機構與各有關部門間的分工與合作。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建議設立國家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領導機構,負責全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其主要職責包括: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方案制定;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年度和中長期規劃的制定;資金安排;人員配備;各部門之間關系的協調。這樣,才能確保我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健康、有序、快速發展。
二、加強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理論與方法研究,提高國民經濟核算理論水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借鑒國外經驗,全面、系統地研究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的理論、方法與制度,以推動我國國民經濟核算理論與方法的創新,力爭用較短的時間建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當前,我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研究面臨兩大任務:第一,確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的標準與原則。綠色國民經濟核算與傳統的國民經濟核算一樣,也是一個以平衡為原則的完整的統計描述體系,它必須通過對各種自然資源與環境資產的概念的建立、分類,對它們的賬戶結構、記賬規則、記錄時間和計量方法等一系列核算原則的統一定義,建立起一個統一的體系,以使其具備一致的邏輯關系,并能由此產生綠色經濟指標體系。第二,科學估價自然資源和環境。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的重要環節是對自然資源與環境進行估價,包括經濟過程中消費了的那些資源與環境。但是對于各種生態系統而言,更重要的是對其服務的估價。要通過對資源與環境的價值理論和估價方法的研究,明確環境物品質量和環境質量損害的關系、自然資源與其服務價值之間的關系、自然資產存量與資產價值的關系,核算環境質量損害與自然資源服務價值、各種污染物對各種不同受體造成的質量損害價值,編制貨幣資產賬戶,核算自然資源的耗減。
三、建立綠色會計、審計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夯實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基礎。綠色會計核算是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的微觀基礎,沒有綠色會計、審計核算制度,就難以保證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因此,要借鑒國外經驗,加快我國綠色會計、綠色審計制度建設。在綠色會計方面,一要促使企業形成環境責任的道德理念,充分認識綠色會計在建立健全我國綠色信息公開化制度中的重要意義和作用;二要建立科學合理、系統完整并符合我國國情的企業綠色會計理論與方法體系;三要建立完整的綠色會計信息系統和企業綠色報告信息披露制度;四要設計與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綠色會計準則。在綠色審計方面,審計機關應建設綠色審計制度,依法獨立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和資產,監督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保障綠色會計制度的科學性和順利實施。
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離不開生態補償制度。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就是要根據不同地區內不同的資源、人口、經濟、環境總量來制定不同的發展目標與考核標準,讓生態脆弱的地區更多地承擔保護生態而非經濟發展的責任。建立下游地區對上游地區、開發地區對保護地區、受益地區對受損地區、城市對鄉村、富裕人群對貧困人群的生態補償機制可以平衡各方利益。
四、建立健全綠色法律法規,保障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的運行。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涉及面十分廣泛,需要各行各業的綠色會計核算、綠色業務核算、綠色統計核算和綠色稅等資料,這樣就需要“綠化”我國的法律體系,不僅要修改有關投資、消費、金融、統計、計劃和稅收等方面的法律,而且要制定與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相關的新法律。我國綠色法律法規建設應在憲法的指導下,以資源環境保護法為基本法,以土地法、草原法、森林法、能源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海洋保護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循環經濟法、可持續發展法等為骨干的法律體系,建立健全排污權交易制度、綠色技術標準、綠色環境標志制度、綠色包裝制度、綠色衛生檢疫制度、生態稅收和綠色補貼制度等法律、制度、標準體系,促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健康發展。按照“誰污染、誰承擔”的原則,我們要努力促進環境成本內部化和利用經濟手段解決環境污染問題。要建立健全環境收費或環境稅制度,要將二氧化碳稅、二氧化硫稅、固體廢物稅、垃圾稅、水污染稅、噪音稅等逐步試點推廣;實行可交易的許可證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權交易制度;實行飲料包裝物押金制度;實行綠色環境標志制度、綠色包裝物制度、綠色衛生檢疫制度、生態稅收和綠色補貼制度等。我們要使我國的環境法律制度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保障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的正常運行。
五、改革與發展資源環境統計方法與制度,建立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綠色低碳發展要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必須充分體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因此,要以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建設為龍頭,建立健全能源核算體系,改革與發展資源環境統計方法與制度,完善自然資源指標體系、生態環境指標體系、環境污染指標體系、節能指標體系、污染減排考核指標體系、循環經濟指標體系。根據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資源環境統計制度,建立一整套評價包括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態文明和社會文明的指標體系,以此來引導政府、企業和居民的行為,科學考核政府和干部政績。力求將經濟發展、社會發展、環境保護、資源節約、人民福祉等結合起來,作為地方政績的綜合考核指標,以便實踐中有所遵循。
六、加強宣傳與教育工作,提升社會對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的認識水平。建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是我國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社會經濟發展評價體系的重大改革。要順利推進這項重大改革,必須進行廣泛深入的思想教育、知識教育和宣傳工作。首先,要端正各級領導干部的指導思想,通過思想教育工作,轉變各級領導干部的觀念。要使他們認識到,作為一個合格的領導干部,應該具有可持續發展觀念和環境保護意識,不應只考慮本地區GDP的增長,更應考慮長遠利益和全局利益。其次,要加強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知識的教育和宣傳,提高人們對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的認識。像GDP是國民經濟核算的最高指標一樣,綠色GDP是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的最高指標。要認識與了解GDP,必須具備國民經濟核算的基本知識,同樣,要認識與了解綠色GDP,也必須掌握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的基本知識。因此,我們不僅要有計劃、有步驟培訓干部和企業管理人員,而且要在學校開設與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相關的課程,還要出版普及讀物,發表通俗文章,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理論知識,樹立國民的環境與生態意識,使保護自然資源和環境,走綠色低碳發展道路的思想深入人心。
七、加強國際合作,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在國際上雖然還沒有形成成熟、完善的理論方法規范,但一些國家和地區已有大量的、單項的綠色GDP核算的成功案例。國際社會正在努力研制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的國際標準。2005年3月,聯合國統計委員會決定成立一個環境經濟核算委員會(UNCEEA),同年8月該委員會紐約會議確定了三大目標:第一,將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和相關統計主流化;第二,2010年形成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的國際標準;第三,推進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工作。我國進行綠色國民經濟核算,不僅要加強國際合作,吸收國際先進經驗,而且要努力創新。我國應從社會經濟制度、統計能力等實際情況出發,建立適合我國情況的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理論、方法和制度,實現我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跨越式發展,為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國際標準的形成提供有創新價值的理論、方法和經驗。
八、加強機制體制創新,推進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建設。2004年3月27日,國家統計局和國家環保總局決定聯手推動綠色GDP核算,此后還確定在部分省市開展核算試點。兩年半之后的2006年9月7日,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統計局聯合發布了《中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研究報告2004》。這是中國首次發布綠色GDP核算報告。該報告表明,2004年全國因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為5118億元,占當年GDP的3.05%。事實上,這不是完整的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更不是完全的綠色GDP,而只是“經環境污染損失調整后的綠色GDP”。完整的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應當包括資源耗減成本與環境退化成本。盡管如此,這項工作仍然面臨很大困難。據2007年7月23日《新京報》報道,啟動剛過3年,僅正式發布過一次報告的“綠色GDP”項目,已被“無限期推遲”發布報告。原因有兩方面:一是有關部門在發布內容和發布方式上存在分歧;二是一些省市地方政府不配合。原因是,在地方經濟增長速度攀比之下,形成了與粗放式生產力相適應的機制體制,如經濟結構、法律法規、政績考核制度等。根據1月25日《國際金融報》報道,隨著地方“兩會”的陸續召開,各地方今年的GDP增速目標也已明確。在已經公布的24個省市自治區中,GDP增速目標高于10%的有20個,低于10%的僅有4個。這充分表明“唯GDP論”在部分省市依然存在。因此,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既是在同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作斗爭,更是在挑戰某些機制體制。這意味著,綠色國民經濟核算不僅是一種經濟發展核算理念的創新,更是一種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調整。因此,綠色國民經濟核算不僅需要健全自身,更需要同時推進相關機制體制的改革與創新。否則,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難以達到預期目標。所以,我國要從制度和體制建設入手,采取強有力措施,排除一切干擾,切實保障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在全國范圍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通過實際核算工作,不僅可以檢驗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理論與方法的可行性,而且可以逐步積累經驗、培養人才,不斷完善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理論與制度,以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為抓手,改革和完善我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