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今年第一輪氣候變化談判5月25日在德國波恩閉幕。率團與會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首席談判代表蘇偉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本次談判,一些發達國家力圖以去年德班氣候大會確定的“加強行動德班平臺特設工作組”(以下簡稱“德班平臺”)為重點進行氣候談判,并結束現有的氣候談判框架,逃避原來的法律義務,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
蘇偉說,德班會議達成多項平衡一攬子成果,締約方、特別是發達國家必須全面落實,不能厚此薄彼、拋棄既有談判框架和成果,更不能背離公平和“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兩大原則。
據德班大會決議,“德班平臺”主要負責在2015年前制定出一個適用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所有締約方的法律文件或法律成果,作為2020年后各方加強《公約》實施,減控溫室氣體排放和應對氣候變化的依據。
蘇偉告訴記者,德班會議的安排十分明確——對于2020年之前關于減排、適應、資金、技術等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繼續由“巴厘路線圖”授權的兩個現有工作組,即《京都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特設工作組和《公約》長期合作特設工作組完成。“德班平臺”主要著眼于探討2020年之后如何繼續確保公約實施的問題。
蘇偉指出,本輪談判中,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主張優先完成《公約》和《議定書》兩個工作組的任務,對那些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也要做出適當安排。而一些發達國家則抓住“德班平臺”談判成果“適用于所有締約方”這一措辭大做文章,急于在今年草草結束《議定書》和《公約》兩個工作組,把談判重心轉到“德班平臺”上來,從而逃避原來的法律義務,并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責任混為一談。
“‘德班平臺’的爭論表面看只是個程序問題,但它的實質關系到是否繼續堅持《公約》和《議定書》確立的基本原則,是否全面理解和落實德班會議成果這些根本性問題,”蘇偉說。
蘇偉強調,“德班平臺”絕非像一些發達國家想象的那樣“可以另起爐灶、重新開張,進入全新世界”,而是必須繼續堅持《公約》框架,特別是堅持公平和“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這是“整個國際氣候制度的支柱”。
他還說,“德班平臺”是德班氣候大會的重要成果,但并不是事情的全部。德班大會還做出其他重大決定,包括《議定書》附件一國家(主要是發達國家)2013年起執行第二承諾期,繼續承擔法定減排義務,以及在《公約》框架下成立“綠色氣候基金”等。
“德班會議的平衡一攬子決議必須得到全面地,而不是有選擇性地落實,不能對己有利的就大張旗鼓,對己不利就選擇回避,”蘇偉說。
談及今年年底召開的多哈氣候大會,蘇偉說,這次會議意義重大,其核心使命是通過《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修正案,確保發達國家新的減排指標在明年1月1日起生效。這也直接關系到德班會議成果能否全面落實。
其次,《公約》工作組預計將在多哈會議上結束運作,各締約方一方面應解決《公約》工作組已達成的協議的落實和實施問題,另一方面對那些沒有明確結論的問題作出后續安排,考慮將它們轉交其他附屬機構或特設工作組繼續討論。
蘇偉表示,雖然眼下談判較為艱難,但中國將繼續本著積極、建設性的態度,全面參與各工作組的談判,堅決維護《公約》體制框架和基本原則,堅持各方既已達成的共識,盡最大努力,爭取最好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