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權就是發展權。在氣候變化領域的國際談判背后,究竟是什么力量發揮著巨大作用,影響著各國的未來發展?7月21日,北京理工大學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首次發布《氣候變化國際研究機構影響力評估報告》,對這一問題做出解答。
這是國際上首個以氣候變化的研究機構本身為對象展開的研究。氣候變化研究機構的國際影響力體現為其對全球氣候談判和全球氣候協議形成過程產生的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力。根據研究結果,在國際綜合影響力方面,排名前10位的氣候變化研究機構分別是哈佛大學、普林斯頓大學、斯坦福大學、東英吉利亞大學、劍橋大學、美國競爭企業協會、麻省理工學院、世界自然基金會、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約克大學。其中,大學占據7席,而來自美國的機構達到了7個。
綜合影響力前50名的機構中,有48家來自發達國家,其中美國占據一半,反映出發達國家特別是美國的研究機構在氣候變化領域占據主導地位。從研究機構類型看,前50名機構中23家是大學,體現出大學在氣候變化研究領域發揮了關鍵作用。
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長江學者特聘教授魏一鳴說:“談判桌上的代表是政府機構、外交人員,談判桌下的代表卻是科研機構。”在氣候變化領域談判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對這些“桌下的影響力”進行研究,無疑會對提升我國在氣候變化領域的話語權,爭取發展權有所幫助。
此次評估報告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注冊機構為基礎設計評估方案,并從政策影響力、學術影響力、企業影響力、公眾影響力和綜合影響力五個方面,對314家全球較為著名的氣候變化研究機構的國際影響力進行了評估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