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拉拉邦電力監管委員會近期審核了科欽港務局(CoPA)提交的請愿書,該請愿書旨在批準在威靈頓島建設1.5兆瓦浮動太陽能光伏(PV)發電廠的招標文件草案及電力購買協議(PPA),以確保符合電力部2023年更新的指導方針。
最初,CoPA以可再生能源服務公司(RESCO)模式招標,設定28%的容量利用率(CUF)為績效基準,但招標反響冷淡,僅SAPSON Solar System一家投標人參與,且因未達到資格標準而被拒。高CUF要求導致成本高昂,商業上不可行。
隨后,CoPA申請降低CUF要求。委員會認可實現28% CUF的挑戰,將要求調整為最低21% CUF,并對更高CUF報價增加權重,以鼓勵更多參與并確保競爭效率。
在修訂招標文件中,CoPA根據電力部指導方針引入基于質量成本的競爭(QCBC)公式評估技術和財務投標,賦予技術性能20%權重,財務投標80%權重。但委員會擔憂此舉可能偏離指導方針,導致太陽能采購成本上升。
經過聽證會,委員會指示CoPA修改投標評估程序,規定報出最低電價(L1)的投標人優先,電價相同時,更高CUF為決勝標準。修訂條款還包括發電不足罰款和過剩發電處理機制,對低于最低CUF的能源短缺處以電價1.5倍罰款,剩余發電量可出售給第三方,采購方擁有優先購買權。
委員會確保招標文件符合最新指導方針,要求條款結構清晰、索引和編號完善,并重申CoPA需在招標后根據《2003年電力法》第63條尋求正式電價,提交最終PPA以供批準。
最終,委員會批準修訂后的招標文件草案和PPA,并進行必要修改,強調遵守監管標準,維護競爭性采購流程。請愿書已獲處理,CoPA將采取相應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