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武隆銀盤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核準的批復
武隆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你委《關于轉報重慶市武隆銀盤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核準申請的請示》(武隆發改文〔2025〕9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結合國家中長期抽水蓄能電站規劃及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評估意見(咨能源〔2025〕140號),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宜批復如下:
一、為提升全市中長期電力供應能力,進一步強化渝東南地區新能源開發消納條件,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武隆銀盤抽水蓄能電站項目(項目代碼:2212-500156-04-01-131975),項目法人為重慶大唐國際武隆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武隆區文復鄉、江口鎮。
三、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新建4臺單機容量30萬千瓦立軸單級混流可逆式水輪機組及相關配套設施,總裝機120萬千瓦。
四、項目總投資72.96億元,其中:業主資本金14.59億元、占20%,銀行貸款58.37億元、占80%。
五、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不單獨進行節能審查的行業目錄〉的通知》(發改環資規〔2017〕1975號),本項目可不編制單獨的節能報告。項目工程設計、建設及運行要滿足國家生態環保標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六、本項目招標范圍為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七、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武隆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市水利局出具的《關于武隆銀盤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報告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渝水許可〔2024〕79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重慶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九、請項目業主根據本核準文件,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申請辦理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工程質量監督注冊等相關手續。同時,你委要認真落實好電力項目建設屬地安全管理責任。
十、本核準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且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在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且未按規定獲取延期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