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定
對能源業影響最直接的全球公約就是氣候變化協議,有約束力的協議。自《京都議定書》簽署以來,圍繞全球氣候變暖及減排問題,每隔幾年各國就會進行一輪討價還價。在這十年間,可喜的是,2015年12月12日,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通過了旨在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巴黎協定》,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份覆蓋近200個國家的全球減排協議。
這個十年間,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共舉辦了哥本哈根會議、德班會議、多哈會議和巴黎會議。
2009年的哥本哈根會議成果寥寥,最后只達成了無法律約束力的《哥本哈根協議》。
2011年,南非德班會議就第二承諾期存續問題達成一致。與會方同意延長5年《京都議定書》的法律效力(原議定書于2012年失效),就實施《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并啟動綠色氣候基金達成一致。大會同時決定建立德班增強行動平臺特設工作組,即“德班平臺”,在2015年前負責制定一個適用于所有《公約》締約方的法律工具或法律成果。
2012年,卡塔爾多哈會議通過了對《京都議定書》的《多哈修正》,最終就2013年起執行《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及第二承諾期以8年為期限達成一致。大會還通過了有關長期氣候資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長期合作工作組成果、德班平臺以及損失損害補償機制等方面的多項決議。
2015年12月12日,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通過了旨在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巴黎協定》,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份覆蓋近200個國家的全球減排協議。
《巴黎協定》協定共29條,包括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資金、技術、能力建設、透明度、全球盤點等內容。《巴黎協定》指出,各方將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并為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而努力。全球將盡快實現溫室氣體排放達峰,本世紀下半葉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
根據協定,各方將以“自主貢獻”的方式參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發達國家將繼續帶頭減排,并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幫助后者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通過《巴黎協定》后表示,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達成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巴黎協定》,將造福全人類及子孫后代。“這是世界各國第一次共同承諾要控制排放,增強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在國際和國內兩個層面共同采取措施應對氣候變化。這一協定是多年努力的成果,達成協議表明各國已經找到通過全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新方法。”
業界人士分析,與6年前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氣候談判模式已發生根本性轉變:自上而下“攤牌式”的強制減排已被自下而上的“國家自主貢獻”所取代。目前,全球已經有160個國家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提交了“國家自主減排貢獻”文件,這些國家碳排放量達到全球排放量的90%。此舉讓各國在減排承諾方面握有自主權和靈活性,談判壓力驟然減小。其次,大國合作意愿更為強烈。中國與美國、歐盟、巴西、印度等已就氣候變化簽署了多項雙邊聲明,提前化解了此前糾纏談判進展的諸多分歧。
一個有約束的減排公約,必然會對各國的能源發展格局有直接的影響。據相關專業人士印數的資料,國際勞工組織指出,到2030年,生態轉型可創造約6000萬個就業崗位。為將升溫幅度(與工業時代前相比)限制在2攝氏度,到2050年,能源領域須實現可再生能源占比達50%。國際能源署估計,這一比例意味著至少要額外投入36萬億美元。毫無疑問,低碳節能產業和智慧能源產業會有更大的發展空間。